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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代建)单位履行首要责任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文号:厦建工〔2022〕113号 发稿时间:2022-11-14 阅读次数:)

各相关建设(代建)单位:

  为进一步督促建设(代建)单位严格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强化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管控,确保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全面提升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建市政及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厦建工〔2022〕13号),我局定于近期开展建设(代建)单位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情况专项检查。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市级、区级财政投融资及国企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代建)单位。

  二、检查内容及方式

  (一)检查内容。重点检查思想认识、制度制定、制度执行(运行)及现场管理等四个方面内容,并延伸检查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废土处置等情况。

  (二)检查方式。检查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有关内业资料和抽查检查施工现场实体的方式。

  三、检查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纠。即日起,各相关建设(代建)单位应严格按照房建工程、市政工程、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代建)单位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专项检查表(详见附件1、2、3)相关检查内容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依据“检查类别”“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分类归档整理和完善内业资料,并形成自查情况报告。

  (二)开展专项检查。我局采用“双随机”检查方式,到受检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检查建设(代建)单位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落实情况。

  四、其他事项

  (一)各相关建设(代建)单位应根据房建工程、市政工程和轨道交通工程类别划分,按照建设(代建)单位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专项检查表内容准备相关内业资料,并将企业和项目管理内业资料带到工程施工现场备查。

  (二)受检的建设(代建)单位负责通知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监测、检测等单位配合迎检工作。

  (三)建设(代建)单位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落实检查实行评扣分制,检查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得分80分(含)-90分的为良好,得分70分(含)-80分的为合格,得分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检查情况抄送国有资产监管机构。

  (四)市建设局将通报检查情况,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市废土站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主体记录信用监管行为。

  附件:1.厦门市房建工程建设(代建)单位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专项检查表

  2.厦门市市政工程建设(代建)单位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专项检查表

  3.厦门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代建)单位履行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专项检查表

  厦门市建设局 

  2022年11月14日

 

厦建工〔2022〕113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