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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调整房建市政工程“评定分离”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号:厦建筑〔2023〕77号 发稿时间:2023-08-18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的通知》(闽建筑〔2022〕5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招投标“评定分离”定标工作指引和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调整的通知》(厦建筑〔2023〕53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调整房建市政工程“评定分离”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并统一电子投标文件中技术文件格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改我市房建市政工程“评定分离”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中的票决低价法规则:综合得分最高的三家定标候选人中出现最低投标报价相同情形时,应在最低投标报价相同的定标候选人中,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调整我市房建市政工程“评定分离”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业绩要求:业绩查询平台应当载明竣工验收日期且投标文件中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应签署竣工验收日期,否则其业绩不计。

  三、房建、市政、交通、水利、水运工程各类招标项目各投标人通过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时,只允许上传“.pdf” “.sspx” “.ofd”“.mp4”四种格式类型的文件,其中“.mp4”最大只能上传1G的文件。

  四、本通知自2023年8月10日起执行,8月10日起(含)发布招标公告的招标项目应按本通知执行。

  附件: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评定分离”版)                  

  厦门市建设局 

  2023年8月9日

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评定分离”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