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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关于2023年7月市管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及劳务实名制检查等情况的通知

(文号:厦建价〔2023〕23号 发稿时间:2023-08-15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闽建筑〔2023〕7 号)和《厦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办法》(厦建筑〔2021〕139号),我站结合欠款欠薪问题“点题整治”工作要求,推动项目各参建主体诚信履约和加强劳务实名制管理,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今年7月,我站对市管房建市政工程在建项目(以下简称“在建项目”)开展日常评价和监督检查,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依托福建省劳动监测预警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对24个在建项目开展评价,累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对施工企业信用扣11分,从评价结果看,各单位对相关制度的落实较为到位,建筑市场秩序平稳

二、存在问题

(一)实名制落实方面。部分项目建筑工人合同登记信息与纸质不符合、进退场状态不一致等问题,如集美新城圣果路(珩圣路-集美北大道段)拓宽改造工程、金海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前场物流园区前场五路道路工程等7个项目

(二)工程款拨付方面。部分项目存在工程款进度款拨付滞后问题,如新浦嘉园安置房 A1、A2 地块、岩内安置房1#地块2个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扎实推动实名制工作建设(代建)、施工单位要持续强化建筑劳务实名制管理,加强建筑工人和管理人员到岗履职考勤和进退场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工人劳动合同管理。

(二)加强分包单位管理工作。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加强对分包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施工现场和项目人员管理,分包项目管理人员均应纳入省级实名制系统考勤。

)做好迎国检准备。为做好2022年度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各在建项目的建设(代建)、施工单位对照《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范化管理指导手册(第二版)》查缺补漏,进一步规范项目台账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7月市管房建市政工程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情况表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3年815

附件:2023年7月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存在问题的项目及其处置情况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