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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关于发布厦门市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

(文号:厦建筑〔2023〕103号 发稿时间:2023-12-29 阅读次数:)

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造价咨询企业:

  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我市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促进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的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市政园林局组织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等单位编制《厦门市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现予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定额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并与《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21版)配套实施。

  二、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本定额由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负责解释。

  附件:厦门市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工程预算定额

  厦门市建设局   厦门市市政园林局

  2023年12月28日 

厦建筑〔2023〕103号附件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