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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在漳州召开

(文号: 发稿时间:2010-08-02 阅读次数:)
      全省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于7月25至26日在漳州召开。张志南副省长、洪捷序副省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林坚飞厅长在会上作了发言。省直有关单位领导,各设区市分管领导和规划、发改、国土部门负责同志,21个试点镇所在县(市、区)长、分管副县(市、区)长和县(市、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21个试点镇镇长等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交流上半年全省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试点工作,实地观摩了长泰县岩溪镇、龙海市角美镇两个试点镇,研究部署了下一阶段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
  张志南副省长在讲话中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把小城镇改革发展作为“大干150天,全力实施好五大战役”中的一大战役,进一步深化认识,解放思想,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拿出打硬仗、打胜仗的决心和信心,务必在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针对下一阶段实施好小城镇改革发展战役,张志南副省长提出五点要求:第一,进一步深化规划编制工作。认真修改完善总体规划,8月份各试点镇完成总体规划审批的所有程序,年内各试点镇建成一个规划展示厅;重点编制好道路交通等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加强规划管理,严格执行“四线”管理制度,第二,加快启动区和启动项目建设。认真制订150天会战的具体实施方案,工作安排要细化到每月、每周,实行动态管理和分类管理,现在开始“列清单”、年底要“对账单”;全年先行启动485个以上项目,总投资约1200亿元,年内完成投资255亿元以上,年底各试点镇都要有看得见的新地标、新面貌;精心设计,突出小城镇的品位、特色和个性;依法征迁,切实做到征地搬迁与生活安置同步进行;用心运作,明确项目时间节点、具体举措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第三,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效应。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实施力度,年内各试点镇都要完成200亩以上挂钩指标的转让使用,完成两个以上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区划调整,积极探索创新农村人口转移涉及的户籍管理、社保等问题;出台“旧厂房、旧集镇、旧村庄”改造政策,力争年内“三旧”改造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第四,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转变筹资观念,创新筹资方式,学习借鉴天津市华明镇的成功经验,做好融资、招商引资和盘活资产的文章;落实试点镇新增地方级财政收入全留及城市维护建设税、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税费返还政策。第五,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尊重群众主体地位,深入一线,研究和解决问题,调动基础组织和干部积极性,做到一级带着一级干,一级追着一级干,鼓励发扬“五加二”、“白加黑”、“宁掉肉、不掉队”的精神,在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建功立业。
  洪捷序副省长就试点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提出七点意见。一是高质量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加快推进试点镇道路工程、给水排水、供电通讯、绿地系统等专项规划和近期建设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时,根据试点镇发展需要,对城镇主要出入口、主干道沿线、重要交叉口、滨水地段、商贸街区、广场等重要地段和节点地区,结合详细规划开展城市设计。要组织力量奋战3个月,提前完成主要专项规划和启动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二是加快谋划启动一批城建项目。充分利用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等政策和市场机制谋划项目,抓紧启动项目前期工作,八月份各试点镇要拿出一批城建项目清单,全面启动,加快建设,确保年底见到成效。今年,21个试点镇都要启动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是高水平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邀请高水平的建筑、景观、园林专家参与,对于开发建设规模大的综合性项目、重要的公共建筑、园林景观项目、规模大的安置房小区等,组织高水平城市设计或修建性详规及建筑方案设计招投标,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和质量,使建设项目上档次、高质量。四是严格规划实施管理。加大规划执法力度,对未依法办理规划许可或违反规划审批内容、私人违规乱建房等要严肃查处;加强规划服务和管理,加快规划审批速度,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开工,使规划真正实施到位。五是成片开发,推进配套建设。集中力量和资源,围绕启动区,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园林景观休闲广场、商贸、居住、办公等城市综合体,打造试点镇新地标,提高开发建设水平;将试点小城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纳入所在市、县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享受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同等优惠政策;优先、集中、统一建设拆迁安置房,安置房标准不得低于普通商品房,由开发企业或代建公司建设,配套建设环境优美的住宅小区和商贸街区。六是开展环境景观综合整治,提高净化绿化美化水平。整治镇容镇貌,重点对主要街道、内河环境景观整治改造,对影响景观的沿街建筑,进行立面改造、“平改坡”,主要街道电线逐步下地,改善路面及人行道铺装。大力开展试点镇绿化工作,充分利用小城镇的自然山水条件,抓好海岸、河岸、湖岸、渠岸、山坡等“绿线”重点部位的绿化建设。年内各试点镇至少完成一条以上主要街道的景观综合整治改造。七是保护利用历史文化资源,塑造小城镇特色。加强历史文化名镇和传统风貌街区的保护,重点做好传统风貌街区整治等工程,赋予历史建筑新的使用功能,提升试点镇文化品味。八是加强工程质量和城镇管理。落实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要强化试点镇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创新城镇管理方式,环卫、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等实行市场化运作。探索综合执法,争取做到“一只队伍管全部”。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林坚飞厅长回顾总结了综合改革建设试点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出全省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部署,以总体规划编制、启动项目建设为工作重点,先后制定出台总体规划、主要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2本《导则》,组织完成21个试点镇总体规划技术审查,筹划举办规划建设管理培训班,指导推进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针对下一步试点工作,林厅长要求,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围绕规划编制与实施、推进项目建设、加强管理、用足用好省政府各项试点政策等方面,加快推进试点工作。第一,进一步完善试点镇规划。在现有规划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试点镇总体规划,并参照角美、岩溪镇总体规划范本,修改完善规划文本。要依据规划《导则》,加快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科学确定各项规划控制指标和建设要求,完善试点规划体系。第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落实《关于加强综合改革试点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闽政办[2010]42号)有关试点建设指标要求,抓好项目生成、项目启动、质量安全,加快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等项目建设,特别是污水、垃圾项目要在今年内开工建设;同时积极筹措项目资金,试点镇污水、垃圾处理项目要于10月份前编制专项规划,争取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充分利用“9•8”投洽会平台,向国内外投资商推介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第三,提高建设水平。要按照规划要求,高起点、高标准推进新区各项建设;有序推进旧镇改造,调整不合理的旧镇区空间布局和功能,逐步完善旧镇区基本功能,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把棚户区改造与廉租住房建设、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三年内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要塑造城镇空间环境特色、地域文化特色、建筑景观特色,提升城镇品位,改变千镇一面的现状;要创新建设开发模式,实行统筹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严格对个人建房的控制,在试点镇规划区内一律停止办理个人零星建房审批,同时结合灾后重建,推进住宅小区建设。第四,强化试点镇管理。加强规划实施和环境卫生管理,重视规划建设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城镇综合管理水平,新区建设所有电线做到同步下地,旧镇区结合改造力争2012年前电线全部下地,年底前组织力量对试点镇主干道、商场等重点区域的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改善小城镇环境面貌。(厅村建处  漳州市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