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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领导带队检查龙岩农村住房灾后集中重建工作

(文号: 发稿时间:2010-08-27 阅读次数:)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农村住房灾后集中重建检查的通知》要求,8月20日至23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周武进和厅纪检组长林容华带领省民政厅、省农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行对龙岩市农房灾后集中重建进展情况进行检查。
  龙岩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福建省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实施方案》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的通知》,重建工作总体进展比较顺利。8月6日,召开全市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会议,进行具体安排部署,成立了灾后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统筹,县(市、区)负总责,乡镇抓落实,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加强救灾款物使用的管理,确保了灾区人心稳定、社会安定。据统计,龙岩全市灾后重建对象8023户,集中安置点58个共2961户。截至目前,全市集中重建点58个2961户,都已选定了重建点地址,基本完成了规划设计。已开工建设50个点1866户,已完成基础262户,已建一层以上33户;全市5062户分散重建户中,进城购房327户,其余4735户中,已动工建设2674户,已完成基础1267户,已建一层161户。龙岩市灾后重建工作初见成效,具体做法:一是认真核定重建对象。派出3个工作组,深入乡、村和受灾户认真开展核查,在确定重建对象时,重点把好公示关、协议关、档案关。二是强化政策扶持。制订出台了《关于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实施意见》,对灾后重建对象、时间节点、重建模式、工作程序、优惠扶持政策、保障措施等作了具体规定。同时在出台的重建家园10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在政策宣传力度、重点解决重建资金问题、重建项目从优从速、科学规划设计等方面又制订了相关补充政策。三是加强进度管理。建立市县、乡镇、村、重建户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责任体系,制定重建工作流程和施工进度计划表,定任务、定时间、定人员、定责任,确保集中重建工作有序进行;建立定期报送进度制度,加强联系沟通和检查指导;建立定期通报重建家园进展情况制度,及时反映各地重建家园的做法经验和困难问题。
  龙岩市灾后重建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工程进度相差比较大,快的已完成一层主体结构施工,慢的征地工作尚未完成;二是规划设计方面还存在不足,有的安置点规划设计技术指标不符合有关要求;三是施工中存在有的没有按图施工、有的基础施工还不规范等方面问题;四是有的集中安置点选址还需优化。(厅村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