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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支持厦门申请试点用公积金建保障房

(文号: 发稿时间:2010-02-01 阅读次数:)
 本报福州讯 (驻榕记者 张小燕)昨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10条意见支持海西建设,其中包括支持福建省上报福州、厦门两市作为申请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的城市。

    据介绍,我省将在福州、厦门两市开展试点,以确保资金安全为前提,将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这已经得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支持。此外,我省将调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的相关政策,增加廉租住房补充资金供应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试点工作,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其年度偿还利息的一定比例进行贴补。

    此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允许台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竞标、项目贷款等方面与内资房地产开发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允许台湾地区居民到福建省购房与大陆居民享受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