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造价监管 >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监管 > 正文

关于核准公布厦门勤奋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资格延续的通知

(文号:闽建审批[2011]713号 发稿时间:2011-12-12 阅读次数:)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54号)和《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30号)等规定,经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初审和省厅审查,核准厦门勤奋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乙级资格延续,资格证书有效期五年。现予公布。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