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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2011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文号:闽建价[2012]3号 发稿时间:2012-03-01 阅读次数:)

各设区市造价站、各有关单位:
    2011年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已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培训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现转发你们(详见附件1、2),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可在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的“造价员园地”中查询成绩。
    二、考试合格人员中已取得造价员资格证书的专业增项人员(详见附件3),应上交资格证书,由我站在资格证书上登记增项专业,其余人员由我站发放《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三、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更换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印章的通知》(闽建筑函[2012]5号),考试合格人员的从业印章按照中价协《关于造价员从业印章和资格证书补充规定的通知》(中价协[2011]024号)规定的样式刻制,并在第三行单位名称前加刻专业名称。从业印章委托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代办,由考试合格人员在领取造价员资格证书时,签订《委托刻章合同》(另行下发),并缴纳刻章费用。各设区市造价站将费用汇总后连同签订的委托刻章合同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统一办理。
    四、我站将于2012年底前统一更换全省造价员从业印章,在此之前,新旧样式的印章同时有效。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