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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和更换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从业章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号: 发稿时间:2012-04-26 阅读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闽建价【20129号文通知,现就开展开展2012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和更换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从业章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凡在我省从业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除年满60周岁(计算至20121231)和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其造价员资格证书及专用章自行失效外,其余人员均应参加验证。

(二)凡资格证书号以闽07开头的造价员,验证合格后一律换发新的造价员资格证书。

(三)验证合格的造价员,其持有的旧式造价员专用章一律换发成新样式的造价员从业印章。具有多个专业的,每个专业刻制一枚从业印章。

二、办理程序

(一)验证申请。造价员填写《2012年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及换发证章申请表》(详见附件1),经工作单位盖章同意后,由单位统一到市造价管理协会提交验证申请。

(二)继续教育培训和考试。造价员在规定时间参加我站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并通过在线考试(继续教育安排另行通知)。

(三)办理验证手续、领取证章。造价员凭打印的继续教育在线考试合格证明,在指定时间内到我站办理2012年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手续,换证换章的造价员同时领取新的证章。

三、费用

(一)2012年度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继续教育费用为170元(其中:继续教育培训费:120元,网络考试费:20元,资料费:30元);造价员从业印章委托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统一办理,代办费用为60/枚。

(二)以上费用在报名申请时,由市造价管理协会代为收取,发票在造价员办理验证手续及领取证章时凭缴费收据统一发放。

四、其他事项

(一)为确保造价员从业印章上的工作单位与企业资质(执业)印章上的工作单位名称一致,申请人在2012年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及换发证章申请表》的工作单位栏上必须填写总公司名称,不填写分支机构名称,并加盖总公司印章。具有分支机构的企业,由总公司统一办理验证及换证换章(总公司在外省的除外)。

(二)申请人以往年度验证手续不全的(未参加在线考试),暂不受理继续教育和验证以及更换证章申请。

五、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2012572012511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办理地点:市造价管理协会(造价站办公楼6楼)

咨询电话:市造价站  监管科  5053060

 注意事项:请申请人先至我站一楼大厅书店缴交继续教育资料费后再至六楼市造价管理协会办理验证申请。

 

附件:2012年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及换发证章申请表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12年4月25

                           

 


2012年造价员资格证书验证及换发证章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