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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福建省新茂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暂定级资格的通知

(文号:闽建审批[2012]756号 发稿时间:2012-11-16 阅读次数:)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54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建市〔2007〕230号)等规定,经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初审和省厅审查,核准福建省新茂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暂定级资格,资格证书有效期三年。现予公布。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