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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公布二○○二年上半年福建省安装、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直接费价格指数的通知

(文号:闽建筑[2002]80号 发稿时间:2002-05-29 阅读次数:)

各设区的市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安装工程直接费价格指数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和《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闽建筑〔2001〕27号)的规定,以及各设区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上报的材料价格,经测算,现将二○○二年上半年安装、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直接费价格指数予以公布,从二○○一年七月一日起调整的人工费按《关于定额人工单价调整具体办法的通知》(闽建价〔2001〕24号)计算。请遵照执行。
本指数适用于二○○二年元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期间完成的工程量,价格指数已包含相应的计算基数,使用时不得重复计算。

  附件:二○○二年上半年福建省安装、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直接费价格指数表1~2。

                                                                  二○○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表1

○○二年上半年福建省安装工程直接费价格指数

调 整 内 容

计 算 基 数

价格指数

人工费

人工费

1.344

机械费

机械费

1.095

辅材费

综合工程

辅材费

1.020

通风工程

辅材费

0.860

附表2

○○二年上半年福建省
仿古建筑及园林绿化工程直接费价格指数

调整内容

计算基数

价格指数

备   注

人工费

人工费

3.607

 

机械费

机械费

3.607

已包括估价表中机械使用的汽油、柴油、电的差价调整

材料费

/

/

按价差法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