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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并调整厦门市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标准的通知

(文号:厦建筑〔2014〕1号 发稿时间:2014-01-07 阅读次数:)

各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通知》(闽建筑函〔2013〕9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建筑市场实际情况,对我市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同时作相应调整,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厦门市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标准调整如下:

  

        名 称

人工预算单价

  土石方、拆除、搬运工程用工

  64元/工日

  建筑装饰工程用工

  105元/工日

  其他工程用工

  86元/工日

  

  二、我市发布的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与闽建筑函〔2013〕92号发布的福建省建设工程人工预算单价的差额部分,只计取税金,仍列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人工单价厦门地区价差”一栏。

  二、闽建筑〔2013〕92号文发布的人工预算单价直接列入工程项目综合单价,作为计取管理费和其他各项费用的取费基数,并应计取相应的税金。

  三、本次人工预算单价调整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2014年1月6日


厦建筑〔2014〕1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