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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号:闽建建[2014]10号 发稿时间:2014-03-28 阅读次数:)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执法局、安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安监局:

  现将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南政文〔2013〕3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研究,学习借鉴,结合当地实际尽快制定相关工作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明确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建设审批程序,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监管,密切部门协调配合,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开发区和园区等监管薄弱区域为重点,监督落实主体责任,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到位,促进城乡建设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25日


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