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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福建省福鼎市丰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暂定级资格的通知

(文号:闽建许[2014]228号 发稿时间:2014-04-30 阅读次数:)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54号)和《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30号)等规定,经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和省厅审查合格,核准福建省福鼎市丰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圣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暂定级资格,资格证书有效期至2017年4月22日。现予公布。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