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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一○年十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厦建价〔2010〕41号 发稿时间:2010-11-03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切实履行,防止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现象的产生,根据《厦门市建筑条例》、《厦门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及《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站每月定期对在建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行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十月份的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月共检查工程20个项目(其中1、受检工程“前埔养老院”由于建设单位征地未完成无法提供施工场地,该工程至今未开工;2、受检工程“闽长鷺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宿舍楼”由于项目调整置换,该工程至今未开工)。本月受检工程按资金来源分类,财政拨款2个、企业自筹18个。
大多数受检项目能够按规定要求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并且担保均在有效期内;基本按照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工程进度款,大部分项目基本上能够按规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由厦门新景地集团有限公司发包,重庆华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新景2008北地块西区(2#、5#、6#、7#及对应地下室、室外)”工程,施工单位存在如下问题:①未依照“施工合同履约行为检查通知”要求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参加并出具相关资料;②未按规定填报《建筑项目工程进度款拨付情况表》并提供相关银行转账凭证;③未按规定填报《建筑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表》且未提供劳务费银行转帐凭证
2、由福建世茂置业有限公司发包,中建七局第三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厦门世茂湖滨花园B1地块多层建筑工程”,该工程劳务分包单位福州星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存在如下问题:①未提供劳务公司进厦备案证明。②.现场抽查工人5名,有4名工人未签订劳动合同
三、处理意见
1、已向“新景2008北地块西区(2#、5#、6#、7#及对应地下室、室外)”施工单位重庆华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发出监督意见书,限期责令整改。若整改不力,将按有关规定记入不良记录;
2、已向“厦门世茂湖滨花园B1地块多层建筑工程” 施工单位中建七局第三建筑有限公司和劳务分包单位福州星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发出监督意见书,限期责令整改。若整改不力,将按有关规定记入不良记录。
 
 
                                                                                                                             二○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