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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一三年三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厦建价〔2013〕4号 发稿时间:2013-04-16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确实履行,防止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现象的产生,根据相关规定,本月我站组织对部分在建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行为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月受检工程共18个项目,按资金来源分,财政投融资项目8个、国有投资2个、企业自筹8个。

大多数受检项目能够按规定要求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并且担保均在有效期内;基本按照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工程进度款,大部分项目基本上能够按规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施工现场机械台班配备与投标承诺一致;施工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基本到位。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厦门富铭九天湖置业有限公司建设,中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中航城.国际社区(C区)G02地块地下室三期及7#~-13#楼”项目,检查中发现:①该项目施工管理人员未到场;②该项目于2012419另行签订一份违背备案合同的补充协议。

2.由厦门海沧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厦门市益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新阳小学二期工程”项目,检查中发现:①该工程201212月至今工程进度款应拨付229万元,但只支付110万元,工程款拨付严重不足。

3.由厦门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厦门市广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厦门市友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务分包的“厦门市心欣幼儿园”项目,检查中发现:①该项目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到场;②劳务公司未到场,未能提供劳务费转账凭证;③抽查发现有5个工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工资表。

三、处理意见

1.已向“中航城.国际社区(C区)G02地块地下室三期及7#~-13#楼”工程的建设单位厦门富铭九天湖置业有限公司和施工单位中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发出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若整改不力,将按有关规定记入不良记录。

2.已向“新阳小学二期工程”的建设单位厦门海沧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厦门市益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出监督意见书,责令其已整改。

3.已向“厦门市心欣幼儿园”的施工单位厦门市广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劳务分包单位厦门市友宁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发出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若整改不力,将按有关规定记入不良记录。

附件:20133月份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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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三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