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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一三年六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厦建价〔2013〕10号 发稿时间:2013-07-08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切实履行,防止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现象的产生,根据相关规定,本月我站组织对部分在建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行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月共检查工程12个项目。本月受检工程按资金来源分类,财政投融资2个,企业自筹8个,集体集资2个。

大多数受检项目能够按规定要求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并且担保均在有效期内;基本按照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工程进度款;大部分项目基本上能够按规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施工现场机械台班配备与投标承诺一致;施工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基本到位。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由厦门禹洲海景城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禹洲.中央海岸A3地块14#17#18#楼地下室及上部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务分包单位劳务费;该工程劳务分包单位厦门金鹭峰建工有限公司未完整提交工人工资发放凭证且未提交现场抽查5名工人的劳务合同。

2. 由厦门中宇实业有限公司建设,福建省土木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承建的“中宇营运中心”项目,建设单位未按施工合同约定按时支付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

三、处理意见

1.已依照相关规定向“禹洲.中央海岸A3地块14#17#18#楼地下室及上部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       发出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2. 已依照相关规定向“中宇营运中心”项目的建设单位发出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附件:20136月份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一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