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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一三年十二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文号:厦建价〔2013〕21号 发稿时间:2014-01-06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切实履行,防止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现象的产生,根据相关规定,本月我站组织对部分在建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行为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月共检查工程8个项目。本月受检工程按资金来源分类,财政投融资1个,企业自筹7个。

大多数受检项目能够按规定要求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并且担保均在有效期内;基本按照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工程进度款;大部分项目基本上能够按规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施工现场机械台班配备与投标承诺一致;施工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基本到位。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由厦门惠龙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 厦门市吉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厦门北海湾度假酒店二期”项目,项目管理人员仅项目经理在施工现场。

三、处理意见

已依照相关规定向“厦门北海湾度假酒店二期”项目的施工单位发出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附件:201312月份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监督检查情况汇总表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二○一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