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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无欠薪项目部创建活动开展情况的通报

(文号:厦建筑〔2017〕3号 发稿时间:2017-01-12 阅读次数:)

各区建设局、市造价站,建筑行业协会,各建设、施工、监理、劳务分包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及相关部门对解决企业欠薪问题的系列指示要求,从源头解决建设施工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全面落实无欠薪项目部创建工作的通知》(厦建筑[2015]58号)文件要求,我局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推行 “无欠薪项目部” 创建活动,现就工作开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681日起,我局委托市建筑行业协会接受企业提交“创建无欠薪项目部申报表”,至930日,共收到全市范围204份创建申请。20161010日起,我局委托市造价站牵头,联合市建筑行业协会、市清欠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成立6个复核小组,历时两个月,对提出复核申请的104个市管项目进行复核。

(一)达标的情况

大部分企业和项目能按照创建活动要求,成立无欠薪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岗位职责并公开;与各施工班组负责人签订入场承诺书,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和知情反馈书;设置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并公示工人工资单;能提供完整的工资款支付凭证;能提供完整的花名册;能与退场班组签订工资结算确认书和退场承诺书。 

86个项目部符合“无欠薪项目部”的创建要求(附件1,复核达标的项目名单)。

(二)需进一步整改的情况

部分企业和项目在“无欠薪项目部”创建过程中,创建活动流于书面,不能有效起到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避免恶意讨薪风险的作用,需进一步整改完善,存在下列问题:

无欠薪领导小组和岗位职责未上墙公开;清欠应急处理预案没能体现紧急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入场承诺书、劳动合同、知情反馈书只有人员签字,没有加盖指纹;维权告示牌没有公示工人工资发放情况;未公示有效的清欠联络人的联系方式和电话;工人和班组退场时,未及时结清款项或及时签订《工资结算确认书》和《退场承诺书》;花名册没有标注工人进退场时间。

18个项目需根据创建的要求和标准,进一步完善劳务实名制和无欠薪项目部内业资料,积极进行整改提升(附件2)。

(三)积极创建,成绩突出的情况

本次无欠薪项目部创建活动中,有部分企业和项目部能够及时响应,积极创建,主动配合,并在以下实名制管理细节上成绩突出:增设门禁考勤硬件设施和软件系统,对工人进出工地的出入口进行严格的限制和管理;能监督劳务分包及时发放工资,并能提供工资发放现场的照片资料;能提供完整全面的工资表和花名册;留存工人签字并加盖指纹的领取凭证;另有个别项目部实现了银行卡代发工资的制度。

根据复核情况,决定对22个积极创建、成绩突出的项目予以通报表扬,并对施工单位记入良好行为记录C3档次(社会责任方面)一次(附件3)。

二、工作要求

根据厦建筑[2015]58号文件要求,我市在建项目应当100%开展 “无欠薪项目部” 创建活动,20161031日后,“无欠薪项目部”创建工作纳入日常监管,请建筑行业协会协助做好创建项目统计工作,市建设局、区建设局、市造价站在日常监管及合同履约检查中作为常规项目检查,未按要求开展创建工作的,将按照相关检查标准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特此通报。

附件:1.复核达标的项目名单

      2.需进一步整改的项目名单

      3.积极创建成绩突出的项目部名单

 

 

厦门市建设局

2017111


复核达标的项目名单


需进一步整改的项目名单


积极创建成绩突出的项目部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