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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监管行为信息档次操作标准的补充通知

(文号:厦建筑〔2019〕80号 发稿时间:2019-12-05 阅读次数:)

各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部分企业对评优评先奖项、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查处情况的建议,参考厦门市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为进一步明确对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监管行为的认定和档次操作标准,经研究,市建设局决定对部分信用监管行为认定和档次操作标准进行修订,通知如下:

一、将属于全国评比达标表彰保留项目的中国钢结构金奖、中国安装之星、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奖项列入C类信用监管行为采集范围,档次操作标准详见附件1

二、细化对电子投标文件雷同情形的信用监管行为档次操作标准,详见附件2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熟练掌握相关标准,遵照执行并对照信用监管行为评价标准做好以及信用信息采集、录入等相关工作。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与市建设局建筑业处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1.增补部分C类信用监管行为认定范围和档次操作标准

2.增补、调整部分P类信用监管行为评价档次操作标准(201912月调整)

 

                           

 

厦门市建设局

2019125

 


增补C类信用监管行为评价档次操作标准20191119


部分P类信用监管行为评价档次操作标准招投标管理部分2019年修订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