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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号:厦建价协〔2020〕3号 发稿时间:2020-03-13 阅读次数:)

各会员单位:

为了推进我市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行业建设,鼓励和调动从业人员的积极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我市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行业的不断发展,经协会研究决定,开展“2018-2019年度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比条件:

(一)先进单位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遵守行业规定,无不良行为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2、2018年以来,在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专项检查及各项日常检查中未被通报批评的;

  3、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工作业绩突出,取得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

  4、员工队伍稳定,整体素质良好,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5、注重员工业务培训,鼓励员工不断更新业务知识,积极参加专业课题研究,积极撰写专业论文;

6、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配合业务主管部门的工作;

7、凡从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两项工作的单位,具备相应的业绩,可同时申请参加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先进单位的评审。

(二)、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严于律已,社会信誉良好,廉洁自律,诚实守信,自觉抵制腐败行为,无违规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2、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在业务工作和专业理论研究中,取得较好业绩;

  3、2018年以来,个人独立完成或参与完成的造价咨询或招标代理项目,在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专项检查及各项日常检查中未被通报批评的;

  4、工作认真负责,工作业绩突出,能协调处理建设工程各方主体之间的关系,有出色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

5、自觉参加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专业水平。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能按照主管部门要求,积极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资料,在本行业内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先进个人由单位推荐和申报。

 二、评比时间、程序和办法:

    一)2020年3月16日至2020年3月31日为申报时间,各参评单位和个人自愿向市造价管理协会提出申请,并填报相关材料。

  (二)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20日为初审时间。市造价协会对申报单位和个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确定推荐名单。

(三)2020年4月30日前评审结束。市造价协会组成评先考核小组,对进入推荐名单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综合评比,最终确定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名单。

(四)本次评选共评出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先进单位各10家,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先进个人各10名。对评选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市造价协会将给予通报表扬。同时,对先进单位将颁发荣誉证书和铜牌,对先进个人将颁发证书和纪念品。

三、联系方式

市造价协会地址:厦门市七星西路166号310室

联系人:小叶

联系电话:2238120

 

   附件一:申报材料

附件二:2018-2019年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申报表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2020年3月10日


附件一 申报材料


附件二先进单位申报表1


附件二先进单位申报表2


附件二先进个人申报表1


附件二先进个人申报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