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
发表用户:张先生
发表时间:2023-02-06 10:39
已回复
[咨询] 关于人工费调差的问题
厦建筑[2021]113号文,人工费动态指数调整日期为2021年10月8日,已确认过2021年10月份整月的调差工程量,那是否可以用10月份的调差工程量除以31天来平均计算10月8日至10月31日的调差工程量呢?
回复
回复用户:管理员
计算方式应根据合同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合同未约定,在双方无异议的前提下,可作为一种计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