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
发表用户:
发表时间:2023-06-27 16:03
已回复
[咨询] 关于小型挖掘机挖土
根据《2017 房建与装饰工程》-1 土石方工程-第五、3条:“小型挖掘机系指斗容量≤0.6m3的挖掘机,基础(含垫层)底宽≤1.20m 的沟槽土方工程或底面积≤8m2的基坑土方工程机械开挖时按小型挖掘机套用定额。”
若同一项目中仅有部分土方符合上述情形,那么符合上述情形的部分是否可以按非小型挖掘机开挖套用相应定额?还是说应分别套用小型挖掘机开挖定额和非小型挖掘机开挖定额?
若同一项目中仅有部分土方符合上述情形,那么符合上述情形的部分是否可以按非小型挖掘机开挖套用相应定额?还是说应分别套用小型挖掘机开挖定额和非小型挖掘机开挖定额?
回复
回复用户:管理员
按计算规则分别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