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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用户:林
发表时间:2024-10-21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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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市政项目结算中材料调差问题
钢筋混凝土方桩(规格400*400)虽属于总造价的1%以上材料,但该材料无当月信息价,是否不做价差调整。1.施工合同约定:“材料价差调整和计取方法详见厦建筑[2021]65号”。2.厦建筑[2021]65号:“报告期价为施工当月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发布的材料市场信息综合价。”3.厦门市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专刊(年刊价)文件:“本材料价格作为编制建设工程施工图预算、招标工程投标报价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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