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
发表用户:谢先生
发表时间:2024-11-18 16:46
已回复
[咨询] 关于砂石调价差事宜
工程于2017年7月中标,属于区财政投资项目,合同约定适用主材调整的文件为2011年39号文,但本工程实际施工持续至2022年10月;按照厦财建[2020]1号 文件,砂石可列入调价差的范围,故本工程自2018年1月23日起,是否可以将砂石列入调整价差的范围?谢谢。
回复
回复用户:管理员
参照合同约定。合同约定施工阶段认可政策文件调整的,可以参照当期最新的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