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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06-18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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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可研批复报告明确没有的工程量,后期扯皮怎么认定
1.由我司承建的翔安区嶝山小学项目工程于2023年01月13日竣工验收,2023年8月份投入使用。2024年7月4日由代建单位厦门翔发地产有限公司将结算资料报送翔安区教育局。后因项目业主马巷中心小学,以智能化安装工程未施工为由扣压结算资料不予报送翔安区财政审核。 实际情况是这样的:根据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翔发投函(2020)143号文可研批复报告”,校园智能化系统(含地下停车管理系统)仅有预埋部分,图纸末端点位仅为示意图暂不施工,具体应由业主另行委托有资质备案的单位进行深化设计后按图纸施工,设备图例表中设备仅为图例说明,具体清单数量应以业主另行委托深化设计的专项图纸为准。 由此明显可见,该项目从立项、概预算,设计、施工招标,整个施工、代建、监理、政府监管过程,以及项目的竣工验收的全过程,都不涉及智能化安装。国家有明文规定:政府采购应严格按照审批的预算执行。因此,业主以智能化安装工程未施工为由,不按程序上报财政审核,是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工程领域决算有关问题的规定。 2.翔安区嶝山小学智能化安装工程实际也在我司竣工验收后由业主马巷中心小学按相关规定另行委托相关单位施工完成,与我司施工时的监理、代建、设计单位等均为不同单位。这样以智能化安装工程未施工为由扣压结算资料不予报送翔安区财政审核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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