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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11-22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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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是否根据政策性文件扣减问题
项目2022年6月中标,编制招标文件执行根据厦建筑2020 31号文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
1.合同通用条款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扣减该部分费用。因基准日期后合同所适用的法律或政府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增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发包人承担。
2.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按费率计算的措施项目按中标价的计算费率包干
3.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承包人需根据当地政府的相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配合,及时响应,同时也应按发包人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承包人投标时已考虑中标后的开工基本条件,对疫情进行防控评估,并及时向发包人或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报备等相关工作;还应考虑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到位,对项目所需从业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施工现场人员往来监督检查到位,用餐和住宿及会议等聚集人员保证通风卫生条件下登记监督,及时宣传个人卫生健康防护落实到位等,可能产生的费用承包人需综合考虑到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
4.合同专用条款补充条款约定:承包人按招标规定要求计取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与实际实施的安全文明施工应支出的差异(包括所含的施工现场四周围墙(围挡)的费用与按要求建设实际支出费用的差异)若存在不足部份,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其他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价中,中标后不予调整。施工场地已有部分的临时围挡的拆除与处理由承包人完成,费用自行在其他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价中考虑,中标后不予调整。根据发包人合同中对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发包人对“按招标文件要求实际投入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与按费率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的差额”已在清单中单独列项,承包人已完全了解发包人对本工程的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并已在该单项费用中报价,该项费用包干使用,结算时不子调整。

综上,安全文明措施费属于不可竞争费用,合同约定费率不予调差。结算是否需按厦建筑2023 24号文中对全文明施工费取费标准进行调整文件进行调减,还是执行合同约定按中标费率进行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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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合同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