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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12-29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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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关于清单错漏项的咨询。
本施工项目位于厦门某污水厂,其中设计要求对污水池体进行加盖。污水池体共两座,每座面积是1200m2,每座是由两个小池体(面积600m2)组成。设计图纸上平面图只画一座池体(600m2加600m2),并写文字池体两个。在工程量数量表上按单体1200m2进行标注。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按照数量表的1200m2进行编制控制价,该项目为总价合同(含风险费),但是因为加盖涉及二次深化,合同约定按实结算加盖工程量。但建设单位认为少一个池子的工程量属于清单错漏项,不予计价,该费用涉及大几十万。
请问该部分是否属于错漏项范围。
请问该部分是否属于错漏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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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以上表述,无法判定。建议双方进一步协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