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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用户:陈
发表时间:2016-05-23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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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增值税计价调整
老师好!我工程未进行招标,按费率直接议标确定施工单位。因费率招标,未确定合同总价,去年双方对承包计价方式、工期、付款等主要条款签订了框架协议。今年初办理了桩基的开工证及其政府备案合同,其他工程尚未办理开工证及备案合同。请问该工程是否认为旧项目,执行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若为新项目,又与框架协议冲突,与省里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又有所违背。如何处理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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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用户:管理员
<p>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建设按营改增计价办法调整合同,最终建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