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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用户:小林
发表时间:2017-12-04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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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风险
请问下固定总价合同投标时计取了风险系数3%,在结算时是否也需要考虑风险系数3%?厦门有公布厦门市区201705期混凝土综合单价0523发布,预算时同时选用了这个综合单价和5月份报告期,在结算时是按5月份的混凝土价格作为基准来调差还是按0523发布的混凝土价格作为基准来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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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执行或来电咨询5053051、5050137。</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