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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用户:小王
发表时间:2019-03-20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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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砌体超高
2017预算定额中砌体工程说明第五.9.条“定额中的墙体砌筑按墙体凈高3.6m编制,如砌筑高度超过3.6m时,其超高部分按每超高0.5m计算—个增加层,不足0.5m按0.5m计算。”请问是否要按每0.5高增加层分出工程量分别套价?如高度3.6-4.1m、4.1-4.6m、4.6-5.1m、5.1-5.6m等分别分出工程量分别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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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用户:管理员
<p>按超高部分砌体体积计算工程量,不需分段计算。</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