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
发表用户:小郭
发表时间:2019-04-08 16:35
已回复
[咨询] 关于合同条款问题
合同专用条款关于材料价差:钢材、水泥(不包括商品混凝土中的水泥)、商品混凝土、机械台班由于市场价格变动因素及政策性调整导致的价格变化,钢材上涨或下降幅度超过5%(不含5%)、水泥(不包括商品混凝土中的水泥)、商品混凝土、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上涨或下降幅度超过10%(不含10%)时,价差额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发生的价差只计取差价和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这里的钢材是否含安装工程中的焊接钢管、镀锌钢管、不锈钢管、桥架等,因为合同没有明确,请给予比较专业的解答,谢谢!
回复
回复用户:管理员
<p>合同没有约定的,甲乙双方协商解决。</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