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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用户:王
发表时间:2019-08-17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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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关于工程量超出“分部分项3%”的理解
业主认为“分部分项”应按质量验收规范中分部分项的划分原则,辟如单位工程的“给排水”是一个分部,“电气”是一个分部;这与清单及定额的分部分项划分及理解不一,“分部分项”即“每项清单”,也就是每项清单的工程量超出3%,超出部分均需调整。请专家明确工程量“分部分项3%”按那种标准执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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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清单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