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2023年点题整治专栏 > 正文
2023年点题整治专栏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关于开展市管房建市政工程预付款制度落实情况排查的通知

(文号:厦建价〔2023〕24号 发稿时间:2023-08-29 阅读次数:)

各建设(代建)、施工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厅和市纪委监委着力提升“点题整治”质效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工程预付款制度,切实保障项目施工单位合法权益现就做好市管房建市政在建项目预付款制度落实情况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支付是落实“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的具体举措,各建设(代建)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闽财建2007157)和《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实施办法》(厦财建2013117 号)规定执行,严格落实工程预付款制度。

二、开展工程预付款排查治理。各施工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或施工合同条款对本项目工程预付款落实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不得瞒报、虚报,并填报预付款落实情况调查表格(详附件)纸质盖章版于9月8日(星期五)前报我站造价市场一科,电子版同步通过我站发送的“问卷星”填报(需与纸质内容一致),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66号601室,电话:0592-5053041、5202862、5053726。

三、强化日常的监督检查。我站将结合日常督导,对市管房建市政项目落实工程预付款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各施工单位如发现建设(代建)单位未及时拨付工程预付款的,可直接与我站造价市场一科反映,我站将对建设(代建)单位予以责令整改、采取信用记录或通报等,施工单位未按要求进行自查或逾期未提交相应资料的,我站将采取约谈、信用记录、差异化管理、通报曝光或抄送相关主管部门等措施。

特此通知。

 

附件:市管房建市政项目工程款预付款落实情况调查表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3828

附件:市管房建市政项目工程款预付款落实情况调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