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工作的通知》(厦建筑〔2023〕93号)等有关要求,今年4月,我站对市管房建市政工程在建项目(以下简称“在建项目”)开展日常评价和施工承包行为专项检查,现将情况通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依托福建省劳动监测预警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对23个在建项目开展评价(详附件),其中对11个项目开展施工承包行为专项检查,重点核查项目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社保、工资发放情况及考勤等情况,排查施工总承包单位转包、违法分包线索等,累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9份、对施工企业省信用扣140分,列入弄虚作假名单1个,记入厦门不良行为P6档次1次。此外配合市住建局、市重点办对20个在建重点项目开展2025年第一季度市重点项目专项指导服务工作,具体详见《关于公布2025年第一季度市重点项目专项指导服务评价结果的通知》(厦住建重〔2025〕6号),从检查情况看,被检项目总体上能够落实相关制度要求并注重履约行为规范,不断提升实名制管理水平。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实名制落实问题。2021HP01地块(A3)A3-9#楼(幼儿园)等11个项目建筑工人合同登记信息与纸质不符合、进退场状态不一致、建设(代建)单位和施工单位项目备案管理人员未按要求纳入实名制管理等问题。
(二)分包管控不规范。厦门市筼筜湖流域排洪管涵清淤及修复工程(II标段修复工程) (施工)、环东海域新城民安大道以南组团道路提升完善工程等5个项目分包单位进场审批程序不完善,分包资质报审未经建设(代建)单位批准。
(三)款项拨付滞后问题。马銮湾新城集美片区楼山路(环湾东路-西滨路段)工程B标段等项目存在建设(代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
(四)考勤设备设置问题。同翔高新城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洪塘东路(同禾南路-苏颂大道段)工程和厦门市湖里区2023P12地块及配套工程未采用人脸、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考勤。
(五)项目状态变更问题。我站在审核省平台状态变更时发现厦门电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厦门新机场项目-机场工程-110/10kV中心变电站(房建工程)项目状态与实际不符,将该项目合同履约评价分数计0分,列入省平台弄虚作假名单,记入厦门市不良行为记录P6档次1次。
(六)其他问题。机械工业集中区三期枋塘片区市政道路工程和厦门市环东海域医院发热门诊和厦门新会展中心-会展酒店项目存在工程款支付担保过期未及时续保;未按要求设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承包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告示牌和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扎实推动实名制管理。各建设(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和现场管理班子均应录入省平台并到岗考勤,人员考勤应当采用人脸识别等生物识别技术的设备进行电子考勤。
(二)加强分包单位管控。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分包单位项目人员管理,并纳入省平台考勤和履约评价;建设(代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强化分包单位进场报审手续,及时审批分包合同、资质以及相关人员执业资格等。
(三)加强款项拨付管理。建设(代建)单位应当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四)规范考勤设置管理。各施工单位应采取人脸、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对项目人员进行考勤,并及时上传考勤数据至省平台,严禁选用无活体检测功能的实名制软硬件,对存在考勤弄虚作假的施工单位,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置。
(五)加强项目状态变更管理。各施工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前按要求创建省平台项目信息,并确保项目状态与实际施工状态一致,对省平台项目状态变更的,可登入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官方网站(https://zaojia.com/),查看项目状态变更具体操作要求。
特此通知。
附件:4月市管房建市政工程在建项目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情况表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5年5月7日
附件:2025年4月市管房建市政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行为评价项目情况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