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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及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结果的通知

(文号:建市资函[2009]4号 发稿时间:2009-01-13 阅读次数:)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类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审核,现公布石家庄市佳林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73家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南京科融数据系统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工程勘察设计资质需重新核定,北京峡光经济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69家甲级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

  特此通知。

  附件:1、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延续企业名单
(略)

     2、工程勘察设计资质需重新核定企业名单(略)

     3、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企业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二OO九年一月十三日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延续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