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造价监管 >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监管 > 正文

关于核准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通知

(文号:闽建许[2013]548号 发稿时间:2013-10-18 阅读次数:)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58号)及其实施意见(建市〔2007〕190号)等规定,经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初审和省厅审查合格,核准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丙级资质,现予公布。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