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监理、建设(代建)单位: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投资项目审批中介网上服务大厅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7〕79号),我市已实施中介机构(含工程监理企业)入驻网上服务大厅备案。《通知》明确“在网上中介服务大厅完成备案入驻的中介机构可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资质许可范围内的从业活动,无须在区级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备案”。“在厦执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备案”已从我局权力清单中删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即日起,我局关闭“在厦执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备案及信用系统”,不再受理及审核该系统的新增、变更、核销信息等相关事项。该系统关闭后仅供历史信息查询。
二、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员的登记、变更、核销等事项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规定,向工程项目相关监督机构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办理。省内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员的相关信息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
三、我市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投标人须在“厦门市在厦执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备案及信用系统”备案。
特此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
2017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