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作要求,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工程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推荐劳务实名制重点示范项目的通知》(厦建筑[2020]54号)文件要求,经市、区监管部门推荐,并经过公示和专家复核,现对示范项目通报如下:
一、复核情况
市、区监管部门推荐劳务实名制重点示范项目共31个,其中6个项目劳务实名制工作落实到位,在国务院专项督查中表现突出,直接确定为示范项目;其他25个项目经复核符合示范项目要求,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二、通报
根据复核情况,经研究,决定对上述31个劳务实名制重点示范项目给予肯定并全市通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记录信用监管行为C3档次一次(建筑市场管理类别)。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相关企业再接再厉,不断进取,为我市推进劳务实名制管理作出更大贡献。
(二)各建设参建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强化企业对项目的劳务实名制管理。同时要认真组织向示范项目学习,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明确整改目标并积极落实,共同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劳务实名制管理更上新台阶。
附件:
(联系人:黄诗斌 电话:8123094)
厦门市建设局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