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市建筑废土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为做好建设工程春节及节后复工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受控,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夯实思想层层压实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安全生产”,把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放到心里、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一是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各区建设局要积极配合属地街道、社区强化网格化疫情防控管理,牢牢压实属地责任。二是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市废土站要突出建设行业监管重点,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监管力度,压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深入一线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严控各个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三是压实项目主体责任,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要牢牢压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做好日常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
(一)疫情防控常态化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住建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南》,切实加强建设工程疫情常态化防控,不得心存侥幸、麻痹大意。建设(代建)单位要牵头对项目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隔离场所设置等开展排查,确保物资品类充足,防疫用消毒酒精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并安排专人管理;定期对办公和作业环境进行消毒消杀,进行酒精消毒作业时应远离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加强项目食堂和住宿管理,确保用餐来源卫生可靠,做好生活污水排放处理工作。
(二)加强项目人员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持续组织建设工程相关责任主体对工地人员全面梳理排查,建立务工人员花名册,鼓励各项目人员不出境不出省、就地过节,不举行聚集性活动,特别是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在厦务工人员原则上劝导其不回乡,减少人员流动。同时做好节日慰问和生活保障工作,以班组、项目为单位对留厦务工人员进行小范围的管理,在项目临时居住区居住的要加强人员进出管控,不得以拜访老乡等理由任由无关人员在项目内聚集、饮酒。
三、稳扎稳打抓好安全生产
(一)全面排查自查自纠
各建设工程相关责任主体要深入贯彻全国、省、市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进行科学研判,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强化生产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守住安全底线,务必做到隐患排查全覆盖,加强工地食堂卫生和宿舍安全文明管理,确保节日期间伙食、用电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火灾等事故,对所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清零。
(二)保障春节不停工项目
春节期间继续施工的建设项目,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和协调服务,建设(代建)单位要牵头安排好春节期间项目安全生产的相关事宜,落实工作值守、人员替岗、生产生活保障和慰问工作,要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情况、找准问题隐患,强化安全措施,增强安全防范工作的针对性。
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市废土站要针对节日期间不停工的建设项目,精准施策、重点监管,做好领导带班检查工作,深入一线督导各方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确保安全和有效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进行施工。
(三)加强重大危险源管控
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市废土站要发挥好“轻骑兵”作用,督促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做好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和教育培训,确保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不得以春节期间人员不足等理由任由无证人员随意操作。严抓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工程、临边防护、临时用电等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以及对施工消防安全、工地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作业、渣土运输和复杂地质条件下的隧道、桥梁等市政工程、轨道交通工程进行安全检查,督导企业发现问题、抓好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停工整顿。
(四)做好应急值守和领导带班
春节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科学安排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力量,畅通信息通联渠道,落实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对接联系,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即、有效处置。市质安站和各区建设局组建“轻骑兵”深入现场加强督导服务,确保重点时段安全形势稳定,为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起好步、开好局。
四、平稳有序开展复工复产
春节过后,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节后复工前的安全检查,认真做好复工前的准备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安全、有序复工。
(一)做好复工前各项准备
建设工程复工前,建设(代建)单位应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现场施工重大危险源和防疫隔离措施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自纠,确保各项工作准备到位。一是疫情防控要到位。各项目要加强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密切接触者及确诊治愈出院患者等来(返)厦务工人员进入工地管理,严格落实医学观察措施、核酸检测工作和申报制度,与属地社区(村居)做好信息互通,发现情况及时按有关规定报告。二是管理人员履职要到位。各项目的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应全数到位履职,做好关键工序和重要环节的旁站与验收工作,切实落实项目自查和企业领导带班检查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三是对危大工程检查要到位。对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工程等施工重大危险源和临边防护、临时用电、消防安全设施设置情况,复工前要全数排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可靠;起重机械操作司机、信号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配备齐全,不可任由无证人员随意操作。四是安全交底教育要到位。对复工进场工人要做好岗前安全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通过班前喊话、短信提醒、微信宣传等多种手段,强化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树牢安全意识。
(二)开展复工前安全检查
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市废土站要及时指导、督促建设工程项目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复产复工前的安全检查,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复工生产安全有序展开。针对可能诱发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等建筑施工多发性伤害事故、以及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及工地食堂安全等重点环节,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检查检修、维护保养,强化对新入场上岗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防止因麻痹大意、盲目蛮干等问题造成事故发生。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要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问题该挂牌督办的就挂牌督办,该记录企业信用监管行为的就记,认真开展“回头看”专项整治,督促隐患切实整改到位,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建设工程平稳复工。
厦门市建设局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