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局、市造价站、各项目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劳务分包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做好“三不三访”工作的通知》(厦委办发明电[2021]1号)文件精神,市建设局研究制定对2021年春节期间不停工项目进行分类表扬的工作方案,现通知如下:
一、鼓励春节期间不停工
鼓励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21年春节期间(2月11日-26日)不停工,市建设局拟对不停工且现场施工日均人数50人以上(含)的项目参建单位(含建设(代建)、施工、劳务分包等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其中,不停工期间完成产值1000万元以上(含)的上述项目,将提请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对项目参建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二、不停工项目报备
不停工项目参建单位应当提前做好工地防疫和不停工准备工作,不停工项目施工单位应当于2月5日前将春节至元宵期间的施工计划报项目监理单位、建设(代建)单位审核,备案。
三、申报条件及流程
(一)不停工项目施工单位应当于2021年3月20日前将《不停工项目申报表》及其证明材料报送至项目监管单位,市管项目报送至市造价站,区管项目报送至各区建设局。
(二)市造价站、区建设局审核后汇总报市建设局统一给予通报表扬。
(三)不停工项目申报需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经建设(代建)、监理单位审核备案的施工计划;
2.不停工期间工地实名制考勤记录;
3.不停工期间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及凭证;
4.不停工期间每天点工、工作量签证记录;
5.不停工期间产值超过1000万的,还需提供完成工程量清单;
6.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项目建设(代建)、监理单位盖章确认。
四、相关要求
(一)不停工期间,项目施工单位应当严格落实考勤机制,如实记录每日考勤数据,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并保存施工过程的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以及工人工资发放资料以备复查。
(二)项目建设(代建)、监理单位应如实审核每日施工情况,清点核对现场施工人数和完成工程量。
(三)不停工项目施工单位要加强春节期间项目安全管控,抓好疫情防控和项目管理,如发生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安全事故、防疫责任事故的项目一律取消奖励激励。
(四)项目参建单位弄虚作假骗取表扬的,一经查实,将视情况给予撤销表扬、记录不良行为、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等处理。
(五)本事项由市建设局统一表扬,各区建设局不再重复表扬。
厦门市建设局
2021年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不停工项目申报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地址 | ||||||||
建设(代建)单位 | 负责人 | 电话 | |||||||
施工单位 | 负责人 | 电话 | |||||||
劳务分包 | 负责人 | 电话 | |||||||
监理单位 | 负责人 | 电话 | |||||||
不停工情况 | 不停工 时间 | 日期—日期 | 施工日均人数 | 累计总人数(人) | |||||
作业内容 | 完成产值 | ||||||||
其他说明 | |||||||||
申报材料 | 证明材料 | □施工计划 □不停工期间工地实名制考勤记录 □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及凭证 □工程量清单 | |||||||
其他材料 | |||||||||
申报单位 承诺 | 我司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我司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若申报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我司愿承担全部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罚。 公司名称(公章) | ||||||||
核实意见 | |||||||||
监理单位 |
(公章) | 建设(代建) 单位 |
(公章) | ||||||
区建设局、市造价站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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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局 意 见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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