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省、市文件 > 正文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落实2021年春节期间不停工工作的通知

(文号:厦建筑〔2021〕21号 发稿时间:2021-02-02 阅读次数:)

各区建设局、市造价站、各项目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劳务分包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做好“三不三访”工作的通知》(厦委办发明电[2021]1号)文件精神,市建设局研究制定对2021年春节期间不停工项目进行分类表扬的工作方案,现通知如下:

一、鼓励春节期间不停工

鼓励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21年春节期间(211-26日)不停工,市建设局拟对不停工且现场施工日均人数50人以上(含)的项目参建单位(含建设(代建)、施工、劳务分包等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其中,不停工期间完成产值1000万元以上(含)的上述项目,将提请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对项目参建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二、不停工项目报备

不停工项目参建单位应当提前做好工地防疫和不停工准备工作,不停工项目施工单位应当于25日前将春节至元宵期间的施工计划报项目监理单位、建设(代建)单位审核,备案。

三、申报条件及流程

(一)不停工项目施工单位应当于2021320日前将《不停工项目申报表》及其证明材料报送至项目监管单位,市管项目报送至市造价站,区管项目报送至各区建设局。

(二)市造价站、区建设局审核后汇总报市建设局统一给予通报表扬。

(三)不停工项目申报需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经建设(代建)、监理单位审核备案的施工计划;

2.不停工期间工地实名制考勤记录;

3.不停工期间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及凭证;

4.不停工期间每天点工、工作量签证记录;

5.不停工期间产值超过1000万的,还需提供完成工程量清单;

6.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项目建设(代建)、监理单位盖章确认。

四、相关要求

(一)不停工期间,项目施工单位应当严格落实考勤机制,如实记录每日考勤数据,及时发放工人工资,并保存施工过程的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以及工人工资发放资料以备复查。

(二)项目建设(代建)、监理单位应如实审核每日施工情况,清点核对现场施工人数和完成工程量。

(三)不停工项目施工单位要加强春节期间项目安全管控,抓好疫情防控和项目管理,如发生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安全事故、防疫责任事故的项目一律取消奖励激励。

(四)项目参建单位弄虚作假骗取表扬的,一经查实,将视情况给予撤销表扬、记录不良行为、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等处理。

(五)本事项由市建设局统一表扬,各区建设局不再重复表扬。

 

 

 

                                厦门市建设局

                               2021年21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不停工项目申报表

                             填报时间:         

项目名称


地址


建设(代建)单位


负责人


电话


施工单位


负责人


电话


劳务分包


负责人


电话


监理单位


负责人


电话


不停工情况

不停工

时间

日期—日期

施工日均人数


累计总人数(人)


作业内容


完成产值


其他说明


申报材料

证明材料

□施工计划

□不停工期间工地实名制考勤记录

□农民工工资发放记录及凭证

□工程量清单

其他材料


申报单位

承诺

我司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我司对其真实性负全部责任,若申报材料中有虚假、伪造等违规情况,我司愿承担全部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罚。

                              公司名称(公章)

核实意见

监理单位

 

     (公章)

建设(代建)

单位

   

    (公章)

区建设局、市造价站意见

                          

                      (公章)

                                 

 

市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