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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干布式无机整体磨石面层等7项补充定额(试行)的通知

(文号:闽建筑〔2021〕7号 发稿时间:2021-03-29 阅读次数:)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满足我省工程建设需要,推动“四新”技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省造价总站组织编制了干布式无机整体磨石面层、节能防水一体化系统屋面和现浇透水水泥混凝土整体路面等7项补充定额,现予发布试行,与2017版定额配套使用,供工程计价参考。试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反馈省造价总站。

  

  附件:1.干布式无机整体磨石面层等7项补充定额(试行)

     2.补充定额材料和机械台班价格取定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26日

附件:1干布式无机整体磨石面层等7项补充定额(试行).doc

附件:2补充定额材料和机械台班价格取定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