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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抓紧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的通知

(文号:厦建筑〔2021〕40号 发稿时间:2021-04-21 阅读次数:)

各区建设局、市造价站,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抓紧做好实名制信息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电〔2021〕11号)和4月16日省住建厅关于实名制推进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我局即排查了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建和市政工程”)在建项目劳务实名制信息化管理推进情况。截至4月19日,全市仍有152个在建项目未实现与全国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住建部平台”)的对接(详见附件1)、较多项目还未设置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或未按要求设置),此外,一些项目未坚持每日考勤更新(尤其周末和节假日),导致当前我市相关考核指标仍旧不容乐观。为进一步抓紧落实好有关工作,做好迎接2020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以下简称“迎检”)准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务必高度重视

  劳务实名制信息化管理是迎检内容之一,尤其是各项目与住建部平台的对接率、更新率(考勤率)、项目经理到岗率、项目总监到岗率、有考勤项目的平均上班工人数等均是重点考核指标,请各主管部门,各施工、监理等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施工总承包企业要认真履行落实项目实名制管理的主体责任,抓紧落实与省平台和住建部平台的对接,确保数据准确、完整、及时。  

  二、务必狠抓落实

  各施工总承包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项目负责人具体抓,进一步加大排查项目力度(尤其要是还未对接住建部平台的152个项目要抓紧落实),安排专人完善项目信息、参建单位、班组及人员等各类数据信息,并按要求做好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岗位设置,提高平台数据质量,提升数据上传住建部平台的成功率,同时务必每日坚持考勤更新,确保全面高标准达到考核指标的要求。各区建设局、市造价站要积极协调、及时反馈问题,切实做好指导服务。

  三、务必跟踪督办

  各区建设局、市造价站要加强所管辖在建项目的监管,坚持每日“晾”“晒”,督导跟进、差异化管理,对未在4月22日前完成实名制对接和数据质量提升的,约谈项目施工总承包企业法人代表,责令整改;在4月29日前仍未整改到位的,可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给予处罚,记入建筑市场信用监管不良记录,全市通报,并视情况汇总上报省住建厅进行全省通报。

  特此通知。                                   

  附件:1.未对接住建部平台项目表(152个)

  2.福建省住建厅关于抓紧做好实名制信息化管理有

  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电〔2021〕11号)

  3.操作流程参考

  厦门市建设局

  2021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建筑〔2021〕40号附件1.xlsx

厦建筑〔2021〕40号附件2.pdf

厦建筑〔2021〕40号附件3.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