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鉴于《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关于印发<厦门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规定>的通知》(厦建建【2009】36号)已于2018年1月1日废止,结合我站主要材料市场信息(综合)价格发布情况,自2021年6月1日起,《关于调整发布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报价最低控制线标准的通知》(厦建价【2017】19号)终止执行,相关控制线标准不再作为我市工程造价审核依据。
特此通知。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