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建设局、市造价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2021年版)》(闽建筑〔2021〕12号)转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
2021年7月21日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企业合同履约行为评价标准(2021年版)》(闽建筑〔2021〕12号).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