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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规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相关招标行为的通知

(文号:厦建筑〔2022〕25号 发稿时间:2022-03-16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局在应用福建省工程领域招投标在线监管平台大数据分析结果开展招投标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部分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相关规定,未严格履行相应职责,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按期退还投标保证金。

  二、未如实填报招标项目信息,如在监督平台报建栏目填报的发包方式与项目实际发包方式不一致。

  三、逾期发布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一是逾期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示;二是逾期提交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四、逾期处理招标文件异议回复及评标结果异议回复,甚至存在个别招标项目因异议处理时间过长影响项目建设的情形。

  五、未在规定期限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疑似违法违规行为预警信息定期开展核查工作,对核实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请各有关单位加强招投标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切实履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职责,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工作。

  特此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