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单位:
按照省纪委监委巩固提升“点题整治”工作要求,深化推进房建市政工程领域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整治。省住建厅和省人社厅联合出台了《深化推进在建项目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方案》(闽建筑〔2022〕6号),现根据省、市工作部署,请各项目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各项目施工单位于5月31日前完成各自项目的全覆盖自查,并认真填报拖欠工程款情况线索台账表,于6月10日前将拖欠工程款线索表(纸质盖章版)报送至厦门市造价站一楼(建设局清欠办),电子版(含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本一并发至邮箱:1811556981@qq.com,联系人及电话:小姜,0592-5088210,地址为: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66号一楼,逾期未报送的,视为未开展,我站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差异化监管。
(二)施工单位在填写拖欠工程款线索时,如有拖欠的,需在“备注”栏中注明“是被建设单位拖欠的,还是拖欠分包单位或材料企业的”。
特此通知。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