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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关于做好市管房建市政工程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排查处置的通知

(文号: 发稿时间:2022-09-13 阅读次数:)

各项目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巩固提升“点题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巩固根治欠薪工作成果,维护建设行业和谐稳定,根据省、市工作部署,自即日起至2023年春节开展市管房建市政工程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排查处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拖欠问题排查处置要求

(一)参建单位全覆盖。建设(代建)单位会同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按合同约定开展工程款和工资拖欠排查工作,排查范围包括代建单位、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材料供应商、施工班组及工人等全部参建单位和农民工,做到参建单位和从业农民工全覆盖。

(二)压力传导确保实效。建设(代建)单位、施工总承包等参建单位应逐级传导压力,确保欠款欠薪排查处置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欠款欠薪问题确保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避免发生群体事件或过激事件,确保建设行业和谐稳定。

(三)妥善处置拖欠问题。项目存在拖欠工程款情况的,建设(代建)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牵头排查拖欠情况对下游参建单位的影响,统筹研究针对性措施消除影响。原则上拖欠单位应立即安排拨付拖欠款项;工程款拨付确有困难的,及时沟通被拖欠单位,共同制定延期(分期)付款协议,后续严格按协议执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无论是否被拖欠工程款,均应立即安排工资支付工作。

二、排查处置情况填报与报送

(一)排查处置情况填报。排查处置情况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按附表《市管房建市政工程欠款欠薪排查处置情况汇总表》格式填报。属甲方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施工单位,可由该单位自行填报或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一并填报。一个单位有多个项目的,按项目分别填报。

(二)排查处置情况报送请各项目于92312月23日分两次盖章报送上述排查处置情况汇总表纸质版。项目存在拖欠情况的,一并报送可编辑的Excel版本,以及付款凭证或双方盖章的延期(分期)付款协议。项目不存在拖欠情况的,在上述排查处置情况汇总表中注明本项目无拖欠并盖章报送。

电子版接收邮箱:1811556981@qq.com

报送地点: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66号厦门市造价站一楼(建设局清欠办)

联系:小姜,0592-5088210。

三、其他要求和说明

(一)做好源头预防。各项目应持续做好工程款支付担保、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户、总包代发和工资保证金等治欠保支制度落实,及时整改“完工不验收、验收不结算、结算不支付”等问题,从源头降低拖欠隐患。

(二)差异化重点监管。未按要求开展排查工作、隐瞒不报或排查处置情况报送后项目发生欠款欠薪投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项目,我站将坚决对有关单位采取记录不良信用监管行为、曝光等措施,并纳入差异化重点监管。

特此通知。

附表:市管房建市政工程欠款欠薪排查处置情况汇总表

                                  厦门市建设工程造价站

                                  2022年913

附表:市管房建市政工程欠款欠薪排查处置情况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