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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春节及节后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号:厦建工〔2023〕1号 发稿时间:2023-01-13 阅读次数:)

各区建设(与交通)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部署,为做好建设工程春节及节后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受控,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夯实思想层层压实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强化措施,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放到心里、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突出建设行业监管重点,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监管力度,压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深入一线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严控各个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要牢牢压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稳扎稳打抓好安全生产

  (一)全面排查安全风险

  各建设工程相关责任主体要深入贯彻全国、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正在开展的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专项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进行科学研判,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强化生产安全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守住安全底线,务必做到隐患排查全覆盖,进一步加强工地食堂卫生和宿舍安全文明管理,确保节日期间伙食、用电安全,防止发生食物中毒、火灾等事故,对所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清零。

  (二)保障春节施工项目

  春节期间继续施工的建设项目,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和协调服务,建设(代建)单位要牵头安排好春节期间项目安全生产的相关事宜,落实工作值守、人员替岗、生产生活保障和慰问工作,要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情况、找准问题隐患,强化安全措施,增强安全防范工作的针对性。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针对节日期间不停工的建设项目,精准施策、重点监管,做好领导带班检查工作,深入一线督导各方主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进行施工。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春节期间,市建设局、市质安站成立房建市政工程在建工地“轻骑兵”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10个检查小组,成员从市质安站相关监督科室抽调人员组成。重点检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边坡、模板工程等危大工程作业情况;高处作业人员管理和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有限空间安全作业审批情况;对项目的重要节点、关键部位、薄弱环节,以及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检查,下发整改通知、明确整改要求与整改时限,督促各方主体及时消除隐患。各区建设局参照执行,发挥好“轻骑兵”作用,深入现场督促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做好重要时段开复工各项检查,

  (四)加强危大工程管控

  各项目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严抓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工程、轨道工程、临边防护、临时用电等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以及对施工消防安全、工地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作业和复杂地质条件下的隧道、桥梁等市政工程、轨道交通工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抓好整改。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停工整顿。

  (五)做好应急值班值守

  春节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科学安排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力量,畅通信息通联渠道,落实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对接联系,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准备,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即、有效处置。各单位要确保春节及节后期间安全形势稳定,为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起好步、开好局。

  三、平稳有序开展复工复产

  复工前,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安全检查,认真做好复工前的准备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安全、有序复工。

  (一)做好复工前各项准备

  建设工程复工前,建设(代建)单位应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对现场施工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确保各项工作准备到位。一是管理人员履职要到位。各项目的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应全数到位履职,要加强对员工的健康监测和服务保障,如果员工有发热、咳嗽、无力等症状,应引导其对症处置,保证休息,不带病作业,确保生产安全。同时做好关键工序和重要环节的旁站与验收工作,切实落实项目自查和企业领导带班检查制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二是对危大工程检查要到位。对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工程等施工重大危险源和临边防护、临时用电、消防安全设施设置情况,复工前要全数排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可靠;起重机械操作司机、信号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应配备齐全,不可任由无证人员随意操作。三是安全交底教育要到位。对复工进场工人要做好岗前安全教育与安全技术交底,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通过班前喊话、短信提醒、微信宣传等多种手段,强化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树牢安全意识。

  (二)开展复工前安全检查

  各区建设局、市质安站要及时指导、督促建设工程项目各建设(代建)、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复产复工前的安全检查,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动复工生产安全有序展开。针对可能诱发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等建筑施工多发性伤害事故、以及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及工地食堂安全等重点环节,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检查检修、维护保养,强化对新入场上岗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防止因麻痹大意、盲目蛮干等问题造成事故发生。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违法违规问题要采取“零容忍”态度,发现问题该挂牌督办的就挂牌督办,该记录企业信用监管行为的就记,认真开展“回头看”专项整治,督促隐患切实整改到位,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建设工程平稳复工。

  厦门市建设局

  2023年1月12日